收到貨的紙箱上被貼了這個?遇到這個情況千萬注意
來源:本局信息中心 發布時間:2021-11-23
如果你收到的燃氣具外包裝紙箱上,發現“適用氣源”欄,是后期用打印紙剪裁下來的“天然氣”三個字可要注意了。最近大連市的燃氣工作人員在安檢時,發現一對年過七旬的用戶家燃氣灶包裝箱上“適用氣源”一欄,竟然是用打印紙剪裁貼上的,包裝箱上的標注與實際灶具不符。后經調查發現,是商家私自將灶具改造了噴嘴,將用于人工煤氣的灶具改成了適用于天然氣的灶具。再往包裝箱上隨意一貼,在不告知用戶真相的情況下,進行了銷售。

燃氣灶具被改造,是否應當明確告知用戶?銷售者是否可以將外包裝箱隨意使用?答案肯定是:不行!
首先,必須選用帶有熄火自動保護裝置的合格灶具。其次,不可以銷售、購買和使用不符合技術規程的、超過使用期限的、有損壞的灶具。改造或維修燃氣灶具,必須由具備資質的專業人員來進行。如果這些灶具是在銷售之前被改造的,應當明確告知消費者。這是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》賦予消費者的“知情權”和“安全使用權”。 外包裝箱上的“文字”資料,特別是箱內配套的一些《說明書》等單據,以及配件等材料,都需要保證真實性。外包裝箱私自改動,也不符合《城鎮燃氣設計規范》等相關規定的要求。

私自改動會導致“燃氣燃燒器具的判廢年限”不準確以及其他影響。因此,篡改外包裝箱是一種很不規范的銷售行為,同樣對消費者構成了侵權 。還要注意的是,燃氣具的判廢年限時間不是從開始使用那天起計算的,而是“從售出之日起”。如果你購買了燃氣灶具,因裝修、搬家等原因,將其在家閑置了1年,那么,燃具灶具的判廢年限就還剩7年。根據國家標準《家用燃氣燃燒器具安全管理規則》GB17905中規定:燃氣灶具的判廢年限為8年,所以為了您的安全,要記得自己的購買時間哦。

安全Tips:
燃氣熱水器等燃具,檢修后仍發生如下故障之一時,即使未到判廢年限,也應予判廢:
a.燃燒情況嚴重惡化、檢修后煙氣中一氧化碳含量仍達不到相關標準規定;
b.燃燒室、熱交換器嚴重燒損或火焰外溢;
c.檢修后仍漏水、漏氣或絕緣擊穿漏電。